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市场监督局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通知》(辽教电【2021】95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学院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于9月22日下午组织开展了“气体钢瓶事故应急处置暨消防器材实训演练”活动。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高科、实验中心主任董建军、副主任冯博、教师邵明浩、张雷、李应迪以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消防演练。本次活动分为气体钢瓶使用规范操作、钢瓶气体泄露应急处置和消防器材实训演练三个环节。活动由实验中心主任董建军主持。
首先,在气体钢瓶使用规范操作环节,李应迪老师为研究生们介绍了安全学院气瓶室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气瓶使用操作具体流程,并为同学们做了实际操作演示。
接着,冯博老师以自身工作学习经验为例,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了实验中常见气瓶事故的原因以及发生后的正确应急处置流程,并亲自为大家演示操作方法。在场研究生同学们通过亲手操作,加强了对气体钢瓶使用规范的认识,受益匪浅。
最后,在消防器材实训演练环节,邵明浩老师与张雷老师详细讲解并演示了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灭火相关要领,40余人次研究生在现场教师的指导下参与上述消防器材的学习和使用。
应急演练结束后,高科副院长再次强调安全学院实验室由于自身学科特殊性更应时刻关注特种设备安全与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是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根本保证,希望各位同学能遵守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及其他各项安全规定,共同营造整洁、规范、和谐、平安的实验环境。
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增强了研究生们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实验中心也将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其他各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预案,科学分工,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稳定运行。